一、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
本公司於民國110年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並依據最新內部稽核之發展及準則要求, |
隨時評估日常作業中可能產生之風險並實行預防措施,每年定期由執行單位進行風險辨識並落實管理,將因業務活動所產生之各項風險控制於可承擔之 |
範圍內。 |
二、風險管理範疇 |
本公司積極整合並管理所有對營運及獲利可能造成影響之各種策略、營運、財務及危害性等潛在風險,制定內部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為利害關係人提供 |
適當之風險管理,透過風險管理流程以即時評估風險事件發生時對公司營運衝擊之程度,定期調整管控機制。 |
三、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
本公司以既有組織架構組成工作小組,使風險管理組織之指揮調度、自我評估及執行等更有效率,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組織及 |
職掌分述如下: |
(一) 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本公司由審計委員會審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確保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並監督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控管;由 |
董事會核定整體之風險管理政策與重大決策。 |
(二) 稽核室:依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與年度稽核計畫,定期檢視各單位作業活動是否落實執行,每年推動各單位進行內部控制制度之自評作業,並 |
適時提供改善建議。 |
(三) 管理部:負責推動、監督及統籌各執行單位執行風險管理作業,充分掌握風險狀況,確保擁有適足之資源以因應所涉風險,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 |
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 |
(四) 執行單位:本公司行銷部、市場開發部、研發部及管理部為風險管理執行單位,各執行單位應充分瞭解所轄業務可能面臨之風險,並於日常作業中 |
隨時評估可能產生之風險並落實管理,以利本公司將可能所涉之風險控制於可承擔之範圍內。 |
四、運作情形 |
本公司業已於 112 年 11 月 02 日向董事會報告 112 年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報告內容如下: |
112年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