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及相關事務執行情形 |
|
一、公司治理主管及主要職責 |
|
本公司業已於110年03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自願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本公司管理部許詩詮資深協理兼任,其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 |
|
事財務、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符合公司治理主管之資格條件,並由轄下財會單位人員負責公司 |
|
治理相關事務,以因應未來趨勢和公司治理實務。主要職權範圍為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協助董事就任及持 |
|
續進修、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積極檢討現有的公司治理、議事和法令遵循流程,以達 |
|
到協助董事盡到善良管理人忠實注意義務之積極效益。 |
|
二、112年度業務執行情形 |
|
1. 研擬規劃公司制度及組織架構、法令遵循、落實內稽內控制度。 |
|
2. 董事會事前規劃並擬定議程,會議7日前通知所有成員出席並提供會議資料,以利董事瞭解議題內容。 |
|
3. 每年依法召集股東會,並於法定期限內寄發開會通知書、議事手冊與議事錄,並於改選或修訂章程後辦理變更登記。 |
|
4. 落實並依規定執行公司治理項目,針對可強化改善之項目進行修正。 |
|
三、進修情形 |
|
112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一覽表 |
|
111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一覽表 |
|
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情形 |
|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作業程序」等辦法,定期以E-MAIL方式提供予所有內部人,除每月底提醒 |
|
按期申報股權變動情形外,亦不定期摘要重要應遵循法令及檢附相關辦法提供參閱。當有新任內部人時,指派專人對其執行必要之宣導 |
|
說明並提供相關法令之資訊,確實告知公司內部人嚴格遵循,以保障投資人及維護公司權益。 |
|
本公司禁止董事或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 |
|
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
|
執行情形: |
|
1. 本公司於112年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15日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以E-MAIL方式通知董事各次財務報告公告前之股票交易封閉期 |
|
間,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 |
|
2. 本公司於112年對現任董事及經理人進行21小時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包括:內部重大資訊範圍及保密作業、證券不法案件刑事責任實務 |
|
分析、內線交易防制與因應之道等。 |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112年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
111年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
112年各功能性委員會、董事會及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結果 |
|
111年各功能性委員會、董事會及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結果 |
|